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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6〕268号

日期:2016-07-19    来源:财政部     作者:系统管理员

财教〔2016〕26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进一步规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7月19日
http://jk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7/t20160726_236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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