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规范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结题审计业务的服务与监督,2023年我中心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现决定暂停10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备案管理3个月并限期完成整改。
名单如下: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1 |
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3 |
吉林中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4 |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5 |
上海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6 |
北京思泰汉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10 |
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特此通告。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