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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结题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8-09    来源:业务三处     作者:孙赫阳

关于开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

结题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我中心将对你单位(见附件1承担的项目开展结题财务检查工作。

结题财务检查是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的前提,我中心将赴你单位开展现场财务检查工作。现场财务检查结束时,我中心将就检查发现的主要事项和问题,与你单位书面交换意见。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并建议由财务部门牵头,联合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组,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准备好结题财务检查所需全部资料(见附件2),以保障结题财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于现场检查时,未按要求实现单独核算或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将按不通过财务验收处理。现场财务检查工作时间由我中心与你单位协商确定,相关工作费用由我中心承担。

现场财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将向你单位出具项目结题财务检查报告,该报告是开展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你单位需针对财务检查报告第三部分“项目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和第四部分“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中,所反映的与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的支出和相关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在收到结题财务检查报告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我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材料或拒不报送整改材料的单位,按整改不到位处理。

项目的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孙赫阳  成伟

 话:010-68586070/8742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C706室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2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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