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13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综合发挥检察职能以及强化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综合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维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意见》强调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重点打击网络侵权、跨地区跨国境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意见》还强调要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
《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五个界限”。《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在创新探索中出现决策失误、偏差,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没有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重点科研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1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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