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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检查制度:捕捉违规信号把脉经费管理

日期:2013-05-16    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     作者:科技日报


巡视检查制度:捕捉违规信号把脉经费管理

“巡视检查,是丈量经费管理水准的一把标尺,就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醒着人们。”科技部条件与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是将服务前移,防患于未然,让经费监管更加贴近科研人员实际,但一旦查实经费使用中有蓄意违规行为,必将严惩不贷!”

记者今天从科技部了解到,2013年科技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方案已正式启动实施。为帮助承担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科研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今年6月至9月期间,科技部将抽选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较多、科技经费数额较大,以及此前未及时整改到位和被举报且具有明显检查线索的多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派巡视组择机开展现场巡视检查。

今后,巡视检查将成为一项常态化过程监管服务制度。该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依托巡视检查,科技部还将对课题承担单位提出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监管变服务当好在研课题“保健医”

“目前存在很多课题组成员不了解科研经费使用特殊性的问题。”科技部条件与财务司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在谈到科技经费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说,“比如招待费、礼品费、手机通讯费、汽车燃油费等个人消费性支出是不可以用科研经费支付的,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多样,经费来源多样,如果不仔细研究和学习科研课题经费使用规定,就可能‘想当然’。”

科技部抽查显示,近期项目(课题)承担方的科研经费转拨、挪作他用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行为也频频遭受社会各界质疑。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表示,这背后的最主要原因是很多科研人员没能够及时、全面了解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同时,部分科研课题经费使用规定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财务制度中“不落地”,也是科研经费使用“被违规”的重大隐患。

据统计,“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对科技投入每年增长20%以上,为帮助科研人员管好用好手中日益增加的科研经费,在2007年,科技部制定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要综合利用财务报告、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绩效评价、受理举报等多种方法,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经费实施监督。其中,专项审计每年会开展一次,仅2012年就抽查658个课题,覆盖专项经费数额达62.9亿元;巡视检查,则被认为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巡视检查就是要在课题财务验收前,边检边改,使经费监督管理成为在研课题的‘保健医’。”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认为,科技经费监管也是一种服务,通过将监督转变成服务,才能切实确保国家科研经费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自2008年以来,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的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结合‘4万亿投资计划’、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等工作,针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部已连续开展4年巡视检查工作。”条财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巡视检查工作侧重点和进展时则表示,与往年不同,2013年科技部将专门派出巡视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资料查验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承担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贯彻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发展责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巡视检查的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议,并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反馈。

此外,据介绍,为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科技部已遴选出208家会计师事务所,为科技计划经费审计提供专业化支撑服务。“‘十二五’期间,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将在参与863、973和支撑计划三大主体科技计划经费专项审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多个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的审计、检查等多项监管工作中。”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说道。

注重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价强化承担单位法人责任

2012年,科技部专门约谈了17家未通过专项审计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成为当时热点事件。这17家单位在限期整改时间内并未提交整改报告,所以受到了此次“特殊警告”。

“很多单位现在都非常注重项目申报过程,对项目执行过程反而不重视,这也是为什么科技部要开展巡视检查,”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说,正是要借助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在课题执行期间不断强化单位法人的责任意识。

“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就是要纠正错误,一旦发现管理自身的问题,也要及时改革。”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说,“我们要不断发现造成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的深层次问题,也要不断调整政策并改进管理机制。”据介绍,科技部将建立一个完善的检查管理制度,通过将监管部门、检查机构、法人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逐层明确职责分工,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分级管理。

此外,据介绍,为提升国家科技项目执行效益,科技部还将遴选项目不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运用一定的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财政部《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和科技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及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把握科研规律制定经费管理规定并不是放松管理,给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更不等于放手不管监督检查。数据显示,“十一五”以来,科技部对执行过程中的近3000个课题开展了专项审计,共涉及财政资金433.87亿元,经费覆盖率达到70%;与此同时,科技部还对全部10400个结题课题都进行了结题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设计财政资金992亿元,覆盖率达到100%;对江苏、重庆、贵州、陕西、山东、陕西等12个省(市)90多个单位、160多个项目开展了巡视检查。

“以往,项目执行违规成本比较低,今年,科技部将研究制定出台科研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判别标准和尺度进一步细化,警示课题在研人员不要触犯此类错误。正如《孙子兵法》所说: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表示,一旦发现蓄意违规,对其行为将会是“零容忍”。

“对于违规项目,将视情节轻重,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实行停拨经费、中止项目,通告批评、暂停申报资格等处理。”会计与监督处主管处长表示,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发生违反科技经费管理规定问题触犯财经纪律的,移交行政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举报,我们还会对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开展专项调查,以保证国家科研资金的安全。”

此外,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今后参加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研发和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kjbgz/201305/t20130515_1057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