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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4-08-25    来源:业务二处     作者:刘旭

 

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国发11号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2014年8月20日,科技部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召开了“十二五”期间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训会议,重点讲解国发1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所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次会议。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刘东金副主任、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杜清海调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罗可副处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刘东金副主任讲解了国发11号文件出台的有关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措施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影响。刘东金副主任强调,国发11号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深入理解政策要求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审计工作,发挥“标尺”作用的关键,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此次培训会后继续在本所范围内开展相关的学习,确保每一位有关审计人员正确领会文件精神。

随后,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柳春副处长、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邵世才处长、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温强处长分别就科技计划项目概预算编制与评估评审经费监督管理课题财务验收做了专题解读,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答疑。

罗可副处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她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家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切实发挥审计的鉴证服务作用,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保持良好的执业胜任能力。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制作完整的审计底稿。三是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做好分级复核,确保审计质量。

本次会议为期一天,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传达和讲解了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回应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关切,对今后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科技经费审计工作将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于9月启动对全国59家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发11号文件的学习情况是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业务二处 刘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