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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监管中心党员热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日期:2014-11-15    来源:政策研究处     作者:国丽娜


经费监管中心党员热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10月31日上午,经费监管中心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交流。会议由中心副主任房汉廷主持,全体党员(包括地方挂职及派遣制员工中的党员)参加会议。同志们结合工作和生活,从多个角度对全会精神进行热议。

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房汉廷认为中国从建国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改革路径正在发生鲜明变化,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以“破”为主的“摸石头过河”的勇气、今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开启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时代。纪检委员邵世才谈到,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政策研究处张缨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答了党和法的关系,回答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内涵,在理论上形成了法治建设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地方挂职青年党员罗夏兵谈到依法治国对党员的要求,除了有国法的要求,还有党纪的要求,而且党纪严于国法,作为党员我们要认真学习党内规章。派遣制员工青年党员倪娜表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定要时刻把法字牢记心间,做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会上,同志们一致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将依法治国理念全面贯彻到科技经费监管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房汉廷强调,经费监管中心的工作就是要依法依规对科技经费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刘东金副主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作为党员要先学法,加深对经费监管涉及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如《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等;二是中心要做好自身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在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内部质量控制,公文审批,议事制度等方面依法依规行事,按制度和规则办事;三是要敬畏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科技经费监管的各个环节,做到拒腐防腐,坚守“底线原则”。业务二处罗可认为要做到依法依规监管,一定要在参与立法时要加强学习,明确科技领域的上位法和下位法,在宣传法律时,要对法律规章进行系统的解释说明和宣传培训,使每个人的法律观念“外化于形,内化于心”。业务三处夏方认为监管工作则是依规履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公信力,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公开,下一步经费监管工作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特别是制定细则。

与会的同志们深刻感到《决定》涉及的内容丰富,提出了很多新观点、新举措和新要求,还需要慢慢学习体会。最后,房汉廷结合中心实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心各党小组要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以专题研讨等形式继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时,为提高中心工作人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中心将组织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培训,以更好的服务于科技发展事业。

(政策研究处 国丽娜供稿)